哈尔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实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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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04 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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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王远贺: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好,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介绍哈尔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关情况。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新闻发言人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助理巡视员吕新华。下面首先请吕新华就有关情况进行新闻发布。
吕新华: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好!
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召开了全市质量工作会议进行全面部署。市领导小组召开了两次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提出具体要求。各区、县(市)政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部署要求,迅速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根据本区域的实际,确定专项整治重点,保证了整治任务的落实和工作目标的实现。下面,我受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委托,将我市近一阶段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向新闻界的各位朋友进行通报。
一、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各牵头单位能够紧密结合职能和所担负的整治任务目标,不断加大整治力度,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全力推进专项整治任务目标的完成。
(一)农产品专项整治情况。市农委把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分为农业生产环节用药、投入品生产销售、农业产地环境、认证产品、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销售企业五个检查组,对生产领域和销售领域开展了专项整治。重点对蔬菜生产过程中用药、用肥及市区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及农贸市场销售的农产品农药残留等情况进行专项整治,按整治目标要求,已将我市哈达和港务局两个果菜批发市场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重点加强对蔬菜、水果等农产品农药残留的监测,确保了农产品消费安全。
(二)生产加工食品和涉及人身健康产品专项整治情况。市质监局重点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整治,制定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六项措施,通过完善企业档案,推行市场准入制度,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增加对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和较大食品生产企业的巡查频次,确保了企业产品质量稳步提高。同时,创新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的监管方式,编印了《哈尔滨市食品企业质量监督管理日志》和《哈尔滨市食品小作坊质量监督管理日志》,免费发放给食品生产企业及准留的小作坊,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对主要原料、包装材料、添加物质、原辅料进货、生产日期和产品流向等进行明确记载,增强了企业自律的自觉性,方便了监管人员对企业的监督检查,提高了巡查、回访等监管工作的效能,实现了质量责任可追溯。组成了12个检查组,对全市两证齐全的食品小作坊进行随机抽查,加强了对食品小作坊的有效监管。
在专项整治中,市质监局还注重构建质量安全长效机制。建立了食品质量安全承诺、进货检查验收、生产资源自控、产品质量自检和重要事项备案等九项食品企业自律制度,印发到每个食品生产企业,有效地规范了食品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采取设立辖区专管员、聘请打假协管员和监督员的方式,建立起覆盖全市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实施了监管责任目标考核和激励机制;对问题食品企业实行“黑名单”管理,定期在网上公布或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告,责令限期整改,并列为重点监管企业,使“黑名单”对问题企业的警示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目前,全市1143家食品生产企业中已有1072家取得了生产许可证,占总数的93.8%,有975家两证齐全的食品小作坊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全市生产家用电器、儿童玩具、人造板等10类重点产品的企业共193家,已经全部建立了质量档案,其中183家获得了生产许可证,获证率94.8%。
(三)流通领域食品专项整治情况。市工商局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责任,督促落实自律制度,向企业和业户发放了自律制度示范样本,统一印发了5万册《商品购销台帐》,对台帐使用和填写及保管等事项做出了统一规范;实行流通领域信誉卡管理制度,经营食品的企业,在信誉卡上标明所售食品的品种、数量、时间和经营单位等具体内容;在城区大型市场和超市推行食品安全承诺制度,设置食品检测和肉禽检验检疫票据公示板,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市工商局还通过完善制度措施,加强对食品市场的监管。制定了以食品市场经营主体准入、食品市场巡查、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不合格食品退市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等13项长效监管制度,制定了《处置突发食品安全应急事件预案》,建立起由消费申诉站、经营场所消费者联络站和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组成的、全方位的社会监管网络。目前,县城以上城市经营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和超市建立进货索证索票达75%,乡镇、街道和社区食品经营店铺70%建立了进货台账。
(四)餐饮业食品专项整治情况。市卫生局注重强化措施监管,研究制定了小型餐馆、小食杂店卫生标准要求,与市工商局共同研究制定了集贸市场卫生安全承诺书,明确了集贸市场举办者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解决了小型餐馆、小食杂店和集贸市场无证经营的问题。重点加强农村、城乡结合部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健全完善农村卫生三级监督网络。加强学校食堂、校园内餐饮业和建筑工地食堂的卫生监管,建立了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示范区,有效控制了食源性疾患和食物中毒发生。目前,市区食品卫生量化率达96.23%,县(市)食品卫生量化率达81.81%。进一步规范了食品经营单位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等制度,食品原料索证率达95%,农村地区餐饮单位、农家乐旅游餐饮单位的经营行为已经得到基本规范。
(五)药品专项整治情况。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全面加强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保障、质量控制和产品检验出厂等重点岗位和环节的专项整治;建立特药监管电子网,对特殊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进行动态监管;加强医疗机构制剂室重点监管,将全市各医疗机构制剂配制、检验、流向及使用等基本信息纳入在线监管系统,医疗机构制剂监督覆盖率达100%;加强农村医药市场专项治理,监督检查覆盖率65.3%;加强对药械市场流通终端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依法打击无证经营。取缔无证经营的药品零售企业23家,取缔无证经营的医疗器械销售企业18家,净化了药品流通市场秩序,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六)肉禽专项整治情况。市商务局严格落实责任,加强对定点屠宰厂管理,通过签订责任状,明确了定点屠宰企业的责任和应建立的制度,印制了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管理台帐,详细记录定点屠宰厂活猪进场时间、屠宰过程和销售渠道,指派专人驻厂进行全过程监管,实现了溯源管理,保证了畜禽产品上市合格率。成立了4个畜禽屠宰整顿检查组,对定点屠宰场、大型超市、农贸市场及生猪屠宰和私屠滥宰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了县级和乡镇定点屠宰场,严格审查定点屠宰企业,对定点屠宰企业的生产环境、设施设备、工艺流程和屠宰检验过程等进行全面排查,对达标的屠宰企业通过网络上传商务部专项整治平台,对限期整改未达标的取消定点屠宰资格,对群众举报的阿城注水牛黑窝点进行了取缔。目前,县级以上生猪屠宰定点率达100%,审查验收合格率达80%以上。
市畜牧局对我市饲料、流通、畜牧投入品使用等几个环节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表明,畜禽养殖情况良好,饲料质量专人把关,兽医用药记录翔实,畜牧投入品把关严格,兽药市场管理规范;流通环节畜禽检疫证明齐全,台帐记录清晰。通过加强源头监管,保证了初级畜禽产品质量,让群众吃上放心肉。
二、下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
按照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工作要求,我们将进一步突出重点,落实责任,保证专项整治任务目标如期完成。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无证照或两证不全食品小作坊的整治力度,对证照不全但有意愿改造的,我们积极督促帮助尽快申领相关证照,对拒不申领或申领不到相关证照的,由相关部门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予以取缔。二是进一步规范早夜市、街道摊区、农贸市场和部分餐饮业猪肉进货和销售索证制度。三是进一步加强猪肉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和周边县(市)私屠滥宰行为依法打击。四是进一步加大督查工作力度,确保各项整治任务和目标的全面完成。
谢谢大家!
主持人王远贺:刚才吕新华就哈尔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情况作了介绍,下面请记者提问。
记者:请问在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你们是如何推行实施索证索票和台帐验收制度的?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处长夏中和:为深入贯彻吴仪副总理在全国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现场会上提出的实施食品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单位达到100%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相关规定,我局把餐饮单位建立索证索票和台帐验收制度作为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大力开展整治食品加工非法原料,推进索证制度工作。一是在全市餐饮单位建立了索证索票和台帐验收制度,进一步了规范餐饮业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和台账记录行为,从源头上控制食品原料的安全;二是我局把此项制度以公示板的形式在餐饮单位进行了公示,各餐饮单位也承诺要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食品原料,索取销售者或市场管理者出具的购物凭证并留存备查,并在本单位公示板上公布。确保了餐饮单位用的放心,广大消费者吃的放心;三是协调工商部门进一步规范流通领域信誉卡管理制度,在信誉卡上标明增加购入食品名称、购买时间、数量等项目,为餐饮单位索证索票提供规范的票据;四是制定了全市统一的索证索票台帐簿,现已把印制的11000本台帐发放到餐饮单位手中,餐饮单位正按照食品原料索证制度,填写、粘贴食品原料索证票据。
目前,在各级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全市已有9044家餐饮单位建立了索证索票和台帐验收制度,台帐使用率达到86%。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推行索证索票和台帐验收制度,培训餐饮单位专兼职卫生员,做好索证索票台帐管理工作,确保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卫生安全。
记者: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工商局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的监管与对小食杂店、小摊点的监管重点有什么不同?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巡视员姜一鸣:鉴于我国目前食品经营因其经营规模、经营形式的不同,存在综合商场、专业商场、食品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以及小食杂店、小摊点等多种经营形式,所经营食品的品种、数量、进货渠道和管理方式也各具不同特点,因此,工商行政监管部门在对其监管上也要有所区别。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国家工商总局要求重点区分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监管和小食杂店、小摊点的监管两大类进行分类监管。一类是依法引导和监督食品超市、食品市场销售者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制度。重点是引导和监督县级及其以上政府所在地城市的食品超市、经营食品的商场和食品批发市场、食品集贸市场内的入场销售者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要求食品销售者对购入的食品,应当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卫生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以及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等材料。另一类是依法引导和监督食杂店建立健全进货台帐制度。重点是引导和监督乡镇、街道和社区食杂店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日期、供货商及其证照号码、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通过区分类别,区别不同情况,便于我们在工作中,按照辖区责任区域,有针对性地加大力度,强化日常巡查监管,集中解决突出问题,推进食品市场规范经营。特别是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在逐户对辖区食品经营者的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进行引导和规范的基础上,开展逐户监督检查和落实,确保食品专项整治“两个100%”目标顺利实现。
记者: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请问你们在从源头上把握农产品质量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市农业委员会市场信息处处长刘国洲:农产品可分为两部分,一是可以直接食用,例如蔬菜、水果等,二是用于食品的原料,因此,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前提。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领导十分关心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重视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2006年11月,国家颁布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最近国家即将颁布《食品质量安全法》。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吃得好、吃得放心、吃得健康,是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也是百姓日常生活的客观需要。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主要体现在:一是加大农业标准化力度。所谓农业标准化,就是把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都制定出一个标准,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生产和操作,包括产前、产中和产后。从整地、选种、育种、施肥、用药、管理、采摘、捕捞、收割、加工、包装、储运等,目前,我市的农业标准体系已基本形成。水稻、玉米、大豆、蔬菜及水产品的各类标准和技术操作规程已深植于广大生产者心中,为保证我市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起到了决定性作用。二是加大绿色、无公害、有机食品推广力度。目前,全市有效使用无公害农产品企业124个,产品已达756个,有效使用绿色食品企业78个,产品156个,有机食品企业27个,产品101个。全市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产地认证面积(含山产品和水产品面积)已达2907.9万亩。获得中国驰名商标1个,中国名牌产品5个,从而保证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加大执法力度。2005年,在机构、编制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了哈尔滨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这支队伍在爱农、护农中起到了关键作用,特别是在农资打假、农业渔业环境监察、渔政稽查和农业经济执法中死看死守、严打严惩,保证了农业投入品和农业环境安全,起到了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的作用。
主持人王远贺:由于时间关系,现场提问就到这里,这次会议非常重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希望各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今天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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